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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廣州失業救濟辦理流程注意事項通知
接廣州市越秀區社保局通知:
一、現7月份前(含7月11日前做減員的)減員的員工辦理失業救濟,戶口性質為(外地、本地)農村的必須經過參保單位經辦人辦理。
二、而7月11日后辦理減員的員工辦理失業救濟,不分城鎮、農村戶籍,均由員工自行帶齊資料到就近的社保中心辦理。
三、辦理所需資料如下:
1.城鎮辦失業救濟(不分外地、本地)
(1)離職證明
(2)《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》原件+復印件
(3)一式兩份的失業救濟申請表(客服填寫單位部分并蓋公章,辦理失業救濟者填寫個人部分)
(4)工、農、建存折或開卡回執,原件+復印件
(5)身份證、戶口本原件+復印件
(6)若有勞動手冊也要提供
員工帶齊資料到就近社保中心辦理失業救濟,辦完后到就近街道報到。
2.農村辦失業救濟(不分外地、本地)
由于農村辦理失業救濟是一次性領取提交的資料如下:
(1)離職證明
(2)8月開始,提供《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》原件+復印件
(3)工、農、建存折或開卡回執,原件+復印件
(4)身份證復印件
(5)一式兩份的失業救濟申請表(客服填寫單位部分并蓋公章,辦理失業救濟者填寫個人部分)到社保中心辦理
注:以上全部復印件都要蓋公章。另附上社保局文件。